【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近期雲林海線地區養殖業者廢棄魚塭及斗六、莿桐等山線地區低窪農牧用地遭不法業者傾倒、回填營建廢棄物情形嚴重,縣長張麗善指示成立雲林聯合稽查小組,僅月餘時間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14件68人,並有楊姓犯嫌等共計15人均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成果斐然。雲林縣聯合稽查小組將繼續強力查緝是類案件,嚴懲不法。
縣長張麗善為遏止雲林縣淪為不法業者傾倒廢棄物天堂,特別指示雲林縣警察局、環保局等單位成立聯合稽查小組,除在5月份治安會報宣誓查緝決心,由列席之雲林地檢署葉喬鈞檢察官指導取締技巧,並即邀集雲林地檢署、雲林縣警察局、環保局等相關單位,以Line成立即時聯合稽查小組,積極查辦非法傾倒廢棄物業者。
雲林縣警察局指出,該局陸續由葉喬鈞、莊珂惠、林柏宇檢察官指揮偵破虎尾、臺西、麥寮、斗六、西螺、莿桐等地違法傾倒之案件,並於7月11日、7月18日率同本局刑警大隊與雲林縣環保局、農業處、臺西地政、北港地政等人員前往麥寮、臺西、水林等地會勘稽查,查辦多件非法傾倒廢棄物案件。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累積自聯合稽查小組成立迄今,僅月餘時間,即已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14件68人,查扣犯罪工具挖土機13臺、推土機3臺、砂石車與相關車輛7部、鋪設地面鐵板150片及手機等犯罪機具一批,並有犯嫌楊○○等共計15人均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警察局呼籲民眾說,如有任何土地需要填土改良,應依法向雲林縣環保局及農業處提出申請,如任意提供土地堆置來路不明之廢棄物、甚至不明土方,均可能涉嫌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廢棄物清理法罪嫌,無易科罰金之機會,且後續仍須支付動輒數百萬元之清除廢棄物所需費用,暨地政處等行政罰鍰。一旦遭發現取締,必然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