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施暴案二審維持原判 高嘉瑜:無法彌補傷害

表示如何讓加害者真正反省 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才是原意
【記者林彥均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高等法院二審13日宣判,維持一審原判2年10月有期徒刑。高嘉瑜表示,法律判決遠遠不能彌補、補償受害者受到的傷害;如何讓加害者真正反省,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才是最主要的原意。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林秉樞行為觸犯多項罪名,共計判處2年10個月徒刑。全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3日宣判,上訴駁回。
高嘉瑜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當初會上訴,就是認為判刑太輕。林秉樞過去所作所為,受傷的不是只有她一個,因此必須站出來替所有受害者討公道,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至於傷害罪是否上訴,高嘉瑜說,會再跟律師討論。
二審維持一審原判,高嘉瑜說,對受害者來講,法律判刑遠遠無法彌補、也不能補償受害者受到的傷害,尤其沒有感受到加害者的歉意,或對整件事的反悔、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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