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幫寧綜合報導】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28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法》,將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環球時報報導,《對外關係法》是北京反擊外國敵對行動的法律武器,能對西方霸權進行預防、警告與威懾。中國外交部29日舉行例行記者會,發言人毛寧回答「對外關係法」相關問題時表示,該法的制定體現了中方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外交政策宗旨。
《對外關係法》規定:「對於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危害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我國有權依法採取必要反制和限制措施」、「國務院及其部門制定必要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建立相應工作制度和機制,加強部門協同配合,確立和實施有關反制和限制措施」。
《環球時報》報導,《對外關係法》是「新中國首部基礎性、綱領性、綜合性對外關係法律」,是完善涉外法律體系的重要成果。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霍政欣批評,西方某些霸權國家奉行單邊主義和零和博弈思維,動輒對外實施「單邊制裁」與「長臂管轄」,以「法律手段」搞極限施壓、脫鉤斷鍊,嚴重危害他國主權與利益,嚴重威脅國際秩序和全球發展。霍政欣強調,《對外關係法》表達了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和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的決心。
武漢大學國際法治研究院教授黃惠康指出:「我們反對的是濫用『長臂管轄』。從我國國家利益在海外拓展和延伸的現實和更好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來看,中國法域外適用的問題日趨重要,應該理直氣壯、旗幟鮮明地積極推進。」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毛寧29日表示,在中國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中,「對外關係法」具有基礎地位,發揮指導作用,重在明確中國對外工作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方針原則,就對外關係各領域工作作出根本性、原則性的規定。
毛寧指出,制定「對外關係法」,體現了中方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反映了中方對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強烈期待」,彰顯了中方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推動構建新型國際關係、弘揚全人類共同價值的堅定信念。
她也說,這同時也充分展現了中方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國際公平正義的決心和擔當」。
中國第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次會議昨天通過「對外關係法」,並由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令公布自7月1日起實施。法條提到,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中國有權採取反制措施,並授權國務院制定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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