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28日三讀通過「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成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布以來,首部地方淨零法規,高雄市為加速減碳工作推行,積極制定「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明定2030減量30%、2050淨零目標,並以強化政府治理、輔導產業調適、市民生活參與、落實公正轉型為四大核心,後續將函報中央,等政院核定後公布施行。
環保局表示,自治條例除明定各機關權責分工外,將以2年為一期訂定管制目標,並推動減碳行動方案及提出碳預算,也透過「淨零政策白皮書」結合碳預算制度,做為淨零施政框架,並以「淨零自願檢視報告」追蹤成果。
此外,更要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撰寫各自「淨零永續報告書」,讓減碳工作真正落實至局處施政當中。在產業方面,考量中央政府最快明年徵收碳費,也針對自願性碳權進行相關規劃,條例以輔導、輔助措施為主,首先強化產業盤查、氣候風險評估能力。同時透過「高雄碳平台」、「商轉服務平台」支持企業參與碳權經濟,同時提供碳盤查、減碳、諮詢等服務。
在民眾生活參與方面,針對各項生活轉型措施,例如大眾運輸、低碳農業、旅遊、循環容器使用等提供獎勵、補助,同時也要求各局處在進行城市、社區規劃時,導入淨零、永續原則,建構生活轉型的友善環境。
環保局長張瑞琿指出,淨零工作牽涉範圍廣泛,該局為加強社會溝通,並舉辦七場座談、公聽、專家學者相關會議,及與市議會召開一場公聽會,尤其高市正面對國、內外淨零挑戰,例如歐盟CBAM、國內碳費等,相比其他縣市對於產業及能源轉型有更迫切壓力,更需提前因應帶來的生活及社會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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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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