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說:何文海議員質詢微型電動二輪機車等問題。(記者楊川欽攝)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何文海議員於警消環衛業務質詢,要求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應落實取締告發未掛牌之「微型電動二輪車」,至去年十一月底,交通部發布「微型電動二輪車」需掛牌方能上路,新法規已上路近半年時間,市區仍不時看到僅掛「電動自行車」的二輪車在大街上騎行,針對未掛牌上路之「微型電動二輪車」警方是否能確實分辨其為電動自行車亦是改裝車輛?以及能否有足夠警力在路口區域進行臨檢與開單?何文海議員希望市府能更加注重行人安全,「微型電動二輪車」有掛牌方能保障用路人。
何文海議員表示,過去電動自行車管理上狀況頻繁,尤其是發生事故意外,遇上肇事逃逸、或是事後賠償程序等,往往車後只掛了一塊「合格標章」,就算有監視器也難以追查到騎車的使用者,又或是年紀太小的青少年,對於用路觀念、駕駛技術尚未純熟等,都是形成馬路上的危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