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惠珠彰化報導】彰化縣代表隊日前參加在新竹縣所舉辦的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中,勇奪18面金牌、29面銀牌及24面銅牌,總計71面獎牌,在全國排名第9名,彰化縣政府日前在彰泰國中展藝館辦理績優選手表揚大會,縣長王惠美蒞臨致詞,鼓勵選手持續突破自我,為本縣爭取更高榮譽。
王縣長表示,縣府依「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奪金選手精進計畫」,今天特別來頒發獎(補)助金,金牌選手每位1萬5千元,銀牌1萬元、銅牌8千元等等,同時為了鼓勵學校持續栽培優秀選手,每位金牌選手所屬學校,並可獲得改善體育設施設備補助經費1萬5千元,總計發放139萬500元獎(補)助金;後續還會依「彰化縣政府頒發優秀運動員暨績優教練獎助金要點」頒發獎助金347萬2,250元。此外,留縣升學的選手還可依據「彰化縣績優運動選手留縣培訓精進計畫」申請獎助金,預計頒發約500萬元。因此,三個項目預計將發放近千萬元獎金。
教育處表示,縣府推動「彰化縣績優運動選手留縣培訓精進計畫」,選手參加個人賽榮獲第一名或入選正式國家代表隊者,並持續於縣內學校升學,每人每月發給獎助金4,000元;第二、三名者發給3,000元。團體賽榮獲第一名,每人每月發給獎助金1,500元;第二、三名者,發放1,000元,並新增「連霸條款」且將「足球」項目納入獎勵範圍,連續2或3年榮獲個人賽第一名或入選正式國家代表隊,每人每月發給獎助金5,000至6,000元,連續2或3年榮獲團體賽第一名,每人每月發給獎助金2,500至3,500元,以強化鼓勵選手、教練不斷努力精進,勇奪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