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可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得由買賣雙方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共同提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未在申報時提出者,還可在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間結束前再補申請,逾期就不能申請。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農業用地移轉時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必須具備「作農業使用」及「移轉給自然人」這兩項條件。因此,民眾出售農業用地如果符合作農業使用,請先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並於申報移轉時,檢附該證明書,才能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優惠。
供公眾通行之騎樓面積於房屋移轉時不課徵契稅
好康節稅報你知,俗稱「亭仔跤」的房屋騎樓若是供公共通行使用,不屬房屋稅課徵範圍,於房屋產權移轉時,該騎樓面積不課徵契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產權移轉時須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契稅是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以稅率計算而得;因供公眾通行之騎樓不計入房屋現值,所以免繳契稅。稅務局提醒民眾,原供公眾通行之騎樓如已供營業擺攤或封閉無法通行,則應課徵房屋稅,於房屋移轉時須計入房屋課稅現值計算契稅。
廠商採電子簽章方式簽訂之採購電子契約應繳納印花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電子化採購機制,與政府採電子簽章方式簽訂之政府採購電子契約,核屬我國境內書立之憑證,應依印花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廠商若收到稅務局印花稅專案檢查公文,如採購契約係以電子契約簽訂,免再列印該合約書紙本,只需提供合約書電子檔及已繳納印花稅證明供稅務局查核。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