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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新制上路 大雅警呼籲醉不上道
【者王雲彬、馬淑娟大雅報導】大雅警分局長劉雲鵬表示,民國108年7月1日通過酒駕裁罰新制,將違規汽車與機車裁罰金額分流,酒駕汽車駕駛人將裁罰金額提高為3萬元到12萬元,機車裁罰金額為1萬5千元到9萬元。為發揮事前提醒與共同防制駕駛人酒後駕車之義務,採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裁罰金額為6百到3千元,但未滿18歲及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外,且沒入車輛,拒絕酒測者,則從日前9萬元罰鍰,提高到18萬元,按次加罰18萬元,無上限制,慢車亦須配合酒駕攔檢,如拒絕酒測者,將處罰2千4百元罰鍰。此外, 大雅分局呼籲,民眾若有飲宴聚會,飲酒後勿抱持僥倖心態駕駛車輛,以免發生事故造成悲劇,預防酒駕人人有責,同行友人也應善盡勸導義務,勿搭乘酒駕車輛,避免連坐受罰,得不償失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