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牌照稅稅單已寄發請記得按時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2年度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稅單已於3月23日寄發,請民眾記得於5月2日(星期二)前繳納。稅務局進一步說明,112年使用牌照稅之繳納期間,原自112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星期日)截止,因應銀行業於5月1日勞動節放假,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5月2日(星期二),民眾如未收到稅單,可撥打電話、網路申請、至稅務局彰化總局、員林、北斗兩分局或駐彰化監理站牌照稅服務櫃檯申請補發。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亦可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列印繳納單(小白單)後,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為便利民眾洽辦,稅務局提供中午不打烊服務,另自4月26日起至5月2日止更延長服務時間至下午6時,民眾可多加利用。稅務局提醒民眾,因稅單於3月23日寄發,近期車輛有辦理過戶、停駛、報廢或繳銷等相關異動已繳清112年稅款之車主,因時間落差可能會收到全期稅額繳款書,請勿再繳納,以免溢繳稅款。若不慎重複繳納,本局查明後將主動辦理退稅。
私有房屋無償供村里辦公處使用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九合一大選後,村里長就任,民眾來電詢問,若私有房屋供村里長當村里辦公處使用,可否免徵房屋稅?稅務局說明,如私有房屋無償借用村里長作為村里辦公處使用,其實際使用部分有明顯界線可劃分者,在無償作為村里辦公處供辦理公務及執行交辦事項使用,適用「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之規定免徵房屋稅。為避免本屆村里長不知道申請辦公處所房屋稅減免事宜而影響權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已主動向縣內各公所取得村里辦公處地址資料,辦理房屋稅減免。
電子稅單方便又環保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常有民眾反映收不到稅單,為便利民眾,地方稅提供電子稅單服務,稅單會以E-mail方式寄發,不用再擔心收不到或遺失稅單的困擾。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皆可申辦電子稅單,申請完成後,每年稅單就會寄至所留的E-mail,民眾還可透過稅單上的QR-Code直接連結網路繳稅,省時方便又環保。電子稅單申辦方式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服務」,以自然人/工商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成功之健保卡申辦。或至稅務局網站(https://www.changtax.gov.tw)線上申辦點選「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亦可至稅務局臨櫃申辦。稅務局提醒民眾,受理申請後會發送驗證信,記得於7日內至所留電子信箱進行驗證,逾時未驗證,視同未完成申請,申請成功後每年無須再申請。本項服務需於各稅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逾時申請者,則自申請次期開始適用。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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