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園地

戶籍遷回欲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要重新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民眾如因學籍或其他原因將戶籍遷出,雖實際仍居住該地,惟已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嗣後再遷入戶籍時,則必須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適用該優惠稅率,戶籍遷出期間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務局提醒民眾,若因需要將戶籍遷出,應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成年直系親屬任一人設籍於該處,以免不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影響自身權益。

未辦保存登記房屋移轉時記得報繳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如有移轉,因不需到地政機關辦理登記,部分民眾常誤認為只要雙方當事人簽訂移轉契約後即完成移轉,而未申報契稅,導致收到房屋稅單時,才發現納稅義務人仍為原所有權人。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無論房屋是否有保存登記,買賣、交換、贈與、分割等皆應於訂立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由雙方當事人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契約書、雙方身分證明文件等資料,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報繳契稅,才可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稅務局特別提醒,未依規定期限申報契稅者,每超過3天,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超過新臺幣1萬5千元,請民眾務必注意申報期限,以免逾期受罰。

網路申報印花稅,省時又便利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便利納稅義務人及其代理人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印花稅彙總繳納及申請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只要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提出申請,經核准使用網路申報者,即可完成申報程序,歡迎多加利用。稅務局說明,利用上述地方稅網路申報除可採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進行線上繳納印花稅外,也可利用「嗶嗶繳」、「一卡通 Money」、「橘子支付」及「悠遊付」等4款APP,掃描繳款書上的三段式條碼(亦可手動輸入)進行線上繳稅,或列印繳款書就近到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除外),稅額3萬以下之繳款書,還可至四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繳款,省時又方便。稅務局提醒公司行號或執行業務者,如有書立各式憑證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時,以網路代替馬路,在家即可享受24小時不打烊的網路服務,不必親自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節省往返臨櫃申報的時間,輕鬆完成申報及繳稅。

112年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請如期繳納以免受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2年度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開徵,因繳納期限4月30日(星期日)適逢假日,又因銀行業於5月1日勞動節放假,繳納期限截止日順延至5月2日(星期二)。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撥打電話或網路申請補發,亦可至該局彰化總局、員林、北斗兩分局或駐彰化監理站牌照稅服務櫃檯申請補發。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3月27日至5月5日亦可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四大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列印繳納單後,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稅務局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管道,民眾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3萬元以下)繳納,亦可使用ATM轉帳、電話語音、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或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辦理線上繳稅。稅務局提醒,若逾期繳納,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若超過30日(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此外,滯納期滿未繳納者,如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停放),除補稅外,另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緩,請民眾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造成荷包失血。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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