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宏志基隆報導】由於基隆市區停車空間有限,造成許多機車族糾紛,市府發言人余治明24日和交通處長王圳宏、警察局長張樹德、工務處長陳耀川,共同召開「基隆騎樓GO好停」,騎樓試辦合法停車說明記者會,在兼顧市民行走權利,不影響市容規範下,適度放寬騎樓停車使用,全市共七十六處試辦開放騎樓合法停車,並會視狀況滾動式修正因應。
發言人余治明指出,基隆是早期開發城市,多數建築物於民國四十、五十年代就存在,市區商業活動發達,包括住宅人口密集區域的建築物,規劃附設的停車空間有限,機車沒有充足停車空間可以容納,往往造成市民停機車與執法者的糾紛。
專案透過跨局處小組組成,由謝國樑市長主持,責成府內局處首長集思廣益,參考各縣市執行案例後,依法進行騎樓開放合法停車公告,在不影響市民行走權利規範下,以友善城市為基礎,適度開放騎樓停車,減少市民停車與通行時產生糾紛與對立。
交通處長王圳宏表示,專案依據法源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3條第1項,在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礙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原則,設置必要的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機車、慢車的停車處所。工務處並在本月22日發出公告,共計七十六處試辦騎樓合法停車處所。
警察局長張樹德指出,騎樓開放合法停放機車公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有條件規範機車停放方式,應遵守騎樓開放停放機車,應以一列為限,其次應保持一點三公尺以上人行空間,機車停車方向應垂直於道路。
工務處長陳耀川表示,騎樓試辦開放機車停車路段,第一波公告全市共七十六處,包括仁愛區十五處、中正區二十八處、信義區十處、七堵區五處、暖暖區五處、安樂區八處及中山區五處。對於開放停車路段,市府將持續滾動式修正檢討,逐步調整。
針對騎樓能否擺攤一事,交通處長王圳宏指出,由於騎樓是供公眾通行,需再透過內部討論並持續因應,無論是擺攤或停放機車都需公告程序才符合法治程序;對於部分區域以商業行為為主,像是廟口夜市,就建議機車停放處離廟口三四百公尺,以方便行人通行,若是住宅區域,會以停放機車為主,不開放商業行為,政策上後續將滾動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