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許珈萍及邱孟威日前晚間接獲孫姓民眾(24歲)至所報案,稱忘記愛車停放何處,請求警方協助。孫男表示自己從外地來,對高雄的路不熟,只記得車子大概停放在興中一路與林森路口附近的停車格後,便離開辦事,等回來後發現找不到愛車,心急如焚的他只好徒步前往派出所求助警方。員警協助確認並無拖吊紀錄後,便由線上巡邏警組在周遭仔細查找,這種忘記停車位置的案件,警方三天兩頭就遇到一次,警組很有效率地分頭尋找,很快地在孫男所說的下一個路口找到其愛車,趕緊連絡他到場確認。孫男非常感謝警方熱心協助,警方向他呼籲之後停車前可將愛車停放位置拍一張照,這樣一來就不會再找不到愛車了。(圖文:記者張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