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管工廠改善收件將截止 高雄經發局加強輔導措施

【記者于欽智高雄報導】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及《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規定,申請納管的未登工廠應於今年3月20日前提送改善計畫,因受理截止日將屆,高雄市經發局再次呼籲業者把握期限提出申請,若不及提出完整計畫,可先以簡易版計畫大綱送件,後續再補正計畫書及相關文件。
經發局指出,申請納管應提完整的改善計畫,內容須包含外部消防水源、環保、自檢表及建築物配置圖等內容,且改善計畫經核定後需於兩年內完成改善,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於兩年內完成改善,至遲也應於119年3月19日前完成,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如有規劃用地變更的工廠,則必須在121年3月19日前提出用地變更計畫,且最晚需於129年3月19日前取得一般工廠登記,才算完成工廠登記合法程序。
經發局提醒業者,申請納管業者若在申請截止前不及完成完整改善計畫者,可先以簡易版改善計畫大綱送件,填寫工廠基本資料、勾選共同與個別措施計畫,以及外部消防水源、環保許可文件等檢核表後即可先行送件,後續再依通知儘速提出詳細資料及附件辦理補正,確保自身經營權益;工廠改善計畫大綱已於經發局官網(https://reurl.cc/aaWQD7)公告,若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特登辦公室專線(07)9697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