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年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開始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維護租稅公平,112年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已於3月開始進行,今年選定重點業別包括電力供應業、用水供應業、土木工程業、道路工程業、景觀工程業、環境保護工程業、建築工程業、機電工程業、建物裝潢業、其他營造業及清潔服務業等。近日將就選查對象陸續寄發輔導函,請業者先自行檢視各項應稅憑證及合約,是否已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及銷花,如有短、漏貼印花稅票,應於檢查日前自動補貼或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以免受罰。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凡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等,均屬印花稅課徵範圍,應於憑證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貼足印花稅票。查核期間,將會對109至112年內所書立之各項應稅憑證進行查核,電子形式契據若屬印花稅課稅範圍,仍須繳納印花稅,採大額繳款書或彙總繳納者,於檢查時可提供電子檔案供查核,無須再列印紙本憑證。
該局提醒民眾,印花稅具輕稅重罰特性,若合約未貼或貼用印花稅不足經查獲者,除須補稅外,還會按漏貼稅額處5至15倍罰鍰,如揭下重用經註銷之印花稅票,將處20至30倍罰鍰。
民眾若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該(分)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總局:(03)332-6181分機2473、2476。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505、518。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8。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10。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8。
小貨車擅自加裝座椅 視為移用牌照將處2倍罰鍰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近來發現有民眾將小貨車自行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因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遭裁處應納稅額2倍罰鍰。
地方稅務局表示,在相同汽缸排氣量下,貨車的使用牌照稅額會比小客車低。若貨車後座要加裝座椅作小客車使用,在使用前應先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差額稅款。若未依規定辦理,即視為移用牌照,將處同級小客車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舉例說明,將2000cc小貨車改裝為客貨兩用車,稅額會由每年3,600元變更為11,230元。如未向監理機關申請變更手續並按日計算補繳差額稅款,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視為移用車牌,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將處以2000cc自用小客車每年應納稅額11,230元之2倍罰鍰22,460元(11,230元×2)。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該(分)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總局:3326181分機2452至2460。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3至609。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及212。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至209。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07及210。
配合112年羊稠里節能減碳親子野餐活動 辦理租稅宣導 邀請大家踴躍參加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配合「112年羊稠里節能減碳親子野餐活動」,於112年3月19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羊稠茶坊(桃園市蘆竹區仁愛路三段666號之1),設置租稅宣導攤位,協助設定統一發票兌獎APP及提供稅務諮詢等服務,還有雲端發票兌好禮,該局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該局表示,為鼓勵民眾「消費購物攜帶載具,儲存雲端發票」,現場持112年1-3月未具買受人之雲端發票(發票金額10元以上),可兌換好禮如下(每人每次限兌換2份,數量有限,換完為止):30張可換鍋寶耐熱玻璃分隔保鮮盒、15張可換木棉花鬼滅之刃/手提保溫保冷提袋、10張可換便利商店禮物卡面額100元、5張可換毛寶PM2.5天然植萃抗菌洗衣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