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清明掃墓將至,市民上山祭祖時,會順便將墓邊的雜草稍作整理,環保局提醒,「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已於108年5月9日施行,除了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及養殖用地外,其他非農業用地全面禁止使用除草劑,例如公園、學校、住宅區、醫院、溪畔、道路兩側以及墓園皆在禁用之列。
環保局指出,依據「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若於除草劑禁止使用之土地違規使用除草劑,經採集檢出除草劑成分將對行為人或土地所有人或管理人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該局又說,統計條例施行迄今,已累計接獲50件違規使用除草劑檢舉案件,其中查獲11件違規使用除草劑,這11件採樣送驗的植物樣本,檢出含有嘉磷塞、固殺草等除草劑成分,累計裁罰金額5萬5000元。
環保局長張瑞琿特別提醒市民及墓園管理單位,千萬不要用除草劑清除墓園的雜草,使用除草劑除會破壞生態鏈、影響民眾健康,還可能因此吃上罰單,損人不利己。她也呼籲各界持續與環保局配合,支持非農地禁用除草劑,大家齊心為保護環境、守護彼此健康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