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為加強駕駛人遵守「停讓行人」規定,並使行人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防制行人交通事故發生,將加強路口「車輛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之稽查取締。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以來車輛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已舉發814件,較去年同期舉發167件,增加近4倍(387%),為了改善行人用路安全,針對重點交通執法部分增加「加強路口執法」項目,在易發生行人事故的地點,加強編排勤務攔查取締。
經分析桃園市轄內易發生行人事故的地點,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與幸福街口、新中北路與榮民路口及平鎮區金陵路二段1巷口等,警方將加強編排勤務取締車不停讓行人違規;另外,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等違規也會加強執法。
除員警現場攔停舉發並即時教育導正違規人觀念外,也於桃園區中正路與復興路口及長壽路與三民路口設置未禮讓行人執法設備,可自動偵測不停讓行人違規,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全天候防制危害行人安全違規行為。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也將持續強化交通安全宣導及執法工作,針對「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行人違規」列為取締重點,以確保交通安全與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