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焜苗栗報導】苗栗縣原規劃只有中央專案補助,及偏遠地區學校的代理教師,才有完整一年聘期,但避免同工不同酬及考量學生受教權,決定自111學年度起,全縣的代理教師,都可獲得12個月聘期,預計將增加約5,600萬元人事費支出,會有1,155人受惠。
縣長鍾東錦前些日到縣立三義高中參加友善校園宣誓活動時宣布,為完善保障代理教師權益,留住縣內優秀師資,所屬縣立高中、國民中小學及附設幼兒園,自111學年度起給予代理教師12個月完整聘期,已聘任在案的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迄日延至112年7月31日。
苗栗縣代理教師聘期過去是自當年8月1日起至次年7月1日止,另規定各校得視暑期行政或課務等需求,專案報府核准延長聘期至次年7月31日止,現在跟進六都宣布,實施長期代理教師完整聘期,除肯定代理教師辛勞的付出,避免同工不同酬的疑慮,亦展現苗栗縣照顧及重視代理教師權益之用心。
鍾縣長表示,為善用中央補助款及縮短城鄉差距,原已規劃給予中央專案補助,及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完整一年聘期,但衡酌公平性及考量學生受教權,決定不分地區全數給予,希望藉由完整聘期制度穩定師資,讓教師能專注教學工作,也期盼教育部能提供地方政府補助,共同為教育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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