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兩個月取締酒駕專案 中警共取締一千二百餘件
【記者廖本福臺中報導】臺中市警方在去年十二月一日起執行「歲末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專案」,除每月規劃八至十次同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外;另由十五個分局視轄區治、交安特性,針對易發生酒後駕車時段、路段及區域,改變現行「定點封閉式」執行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
經過兩個月的積極取締酒駕,共取締一千二百零六件,依公共危險罪嫌法辦者高達六百十六人,成效卓著斐然,收到嚇阻及嚴打的雙乘效果。交通大隊長鍾承志強調,執法取締是手段不是目的,而是要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主。
撈回一間公司 頭家鷹眼警靠監視器助民眾找回提袋
【記者王雲彬、馬淑娟大雅報導】一名53歲江姓民眾至頭家派出所報案,表示遺失了一個重要提袋,希望警方協助尋找。警員王嘉愷見江女神色慌張異常,先倒杯熱水給她壓驚後再仔細詢問,得知其提袋內裝有公司印章、存摺及營運所需現金,深怕影響公司運作,若因此未如期支付廠商貨款更會影響公司商譽,才會心急如焚。她回憶說,為了要閃躲一台小客車而將提包甩飛出去,王嘉愷回到現場察看後,發現提包掉入路旁水溝裡,因水流過於湍急而被沖進水溝涵洞中,王嘉愷便俯身與民眾下水協力打撈,最終順利將提包撈起。江女在提包尋回後終於鬆開緊鎖的眉頭,就算拿著滴水的提袋仍嶄露笑顏,表示非常感謝警方全力相助,讓其避免公司經營危機。
失智老翁外出迷途 清水警分局沙鹿所員警護送返家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台中市沙鹿區一名七旬失智陳姓老翁,於三日下午獨自騎乘醫療電動輔助車外出找友人聊天後,返家時卻走錯方向,於沙鹿區鎮南路二段永褔巷來來回回繞行好幾圈找不到回家的路,民眾發現趕緊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助。清水警分局沙鹿所員警黃仕逸、張鈞翔獲報趕達現場,經檢視老翁未受傷,曾因中風導致右半身行動不便,無法清楚表達住處且忘記回家的路,僅告知員警他的姓名,經員警查證後,發現老翁住處離現場約四、五公里處,平時與他的胞弟同住,因無法聯繫他的家屬到場,員警於是騎車採一前一後方式護送老翁返家。返家過程中,遇陡坡老翁電動輔助車無法上坡,二名員警也下車幫忙推車約五十公尺,員警方持續護送約二十分鐘,才將老翁安全護送返家,並將老翁攙扶至家中休息,老翁不斷的向警方道謝,事後,家屬也感謝警方熱心協助及幫忙。
造林地發現營火行為 東勢林區管理處啟動蒐證機制查獲21人
【記者彭勝郎台中報導】東勢林管理處3日上午11時許接獲通報,所轄八仙山事業區第54林班之造林地發現營火基地,該處即刻調派鞍馬山工作站7名人力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員警於12時許抵達現場,發現營地仍冒火煙且遺留大量炊煮餐具,立即啟動蒐證機制,並於附近林地搜索蹤跡且就地進行埋伏,遂於當天下午近3時許查獲陸續返回營地人員共計21名。經查為朋友相約上山遊玩,然於林地內引火之行為,已觸犯森林法,除依森林法第56條規定,可處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外,另擅自取用林木營火屬竊取行為,亦觸犯森林法第50條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金,屬貴重木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全案交由警方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