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局員警與特定對象餐敘慶生 擴大懲處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局從嚴追究警三分局員警與特定對象,餐敘慶生不當交往,越滾越大,擴大懲處。經市警局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警三分局小隊長鄭○峰於本月十三日晚間六時,邀約七位同仁及特定對象林○霆等友人,在基市暖暖區某餐廳聚餐。
市警督察室指出,鄭員雖有事前報告,但內容申報不實,餐敘行為與申報目的不符,慶生畫面又遭他人錄影轉傳,引起社會譁然,嚴重影響警譽,核予記過二次,並改調制服警員。
小隊長崔○偉、偵查佐黃○儒及警員呂○迪勤務中受邀前往餐敘,並與特定對象接觸後,未依規定報告,違反勤務紀律及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崔員身為幹部,未能以身作則,核予記過一次,並改調制服警員;其餘二人各核予記過一次,黃員改調制服警員,呂員歸建派出所。警務員兼代理分隊長盧○正身為偵查隊幹部,勤餘與特定對象接觸後,未依規定報告,核予記過一次,免除代理分隊長,改調行政警務員。
偵查佐林○慶、謝○軒、盧○瑛等人,雖是勤餘受邀前往餐敘,惟與特定對象接觸後,未依規定報告,各核予記過一次。同時追究對屬員督導不力,內部管理不當之責,核予分局長林O煜申誡二次、業管副分局長李O煌及第二組組長鄧O森各核予申誡一次;偵查隊隊長簡O哲記過一次,改調非主管職務;副隊長蘇O緯申誡二次。
市警局長張樹德重申,對於警察風紀案件,絕對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斷然處置,從嚴究責,以展現端正警察風紀決心,維護警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