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17日提前發放育兒津貼補助

【記者陳志昌高雄報導】體恤育兒家庭過年期間的經濟需求,高市府社會局將提前於1月17日撥付1月的「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且取消排富限制,併同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加碼補助生活津貼一起發放,讓市民快樂過新年。
市長陳其邁表示,市府除全力配合中央推動支持育兒的措施,自今(112)年1月起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不排富,即取消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之限制,原本0-2歲幼兒正在領取「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達95%,取消排富限制後,預估增加5%、約2,000名幼兒受惠,讓全數育兒家庭都受到照顧。
陳其邁指出,高市府配合行政院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在家自己照顧或送非準公的私托或保母,可領育兒津貼每月5,000元。公托家長每月托育補助5,500元,由原來負擔5,000元降到3,500元,中低收家庭也降到1,500元,低收或弱勢家庭完全免費零負擔。
另外,準公共托育補助已提高至8,500元,高雄已自去(111)年10月起加碼準公共托育補助,送準公共托嬰中心每月補助8,500元,高雄再加補助2,000元,每月共補助10,500元;送準公共保母每月補助8,500元,加碼補助1,200元,每月共補助9,700元,實質減輕育兒家庭負擔。
社會局長謝琍琍表示,為鼓勵市民生養,高雄市第1胎生育津貼金額為2萬元、第2胎2萬元,第3胎以上3萬元,若不領生育津貼,可選擇坐月子到宅服務,她說,陳其邁市長上任後將第1胎補助提升至120小時(價值3萬元)、第2胎補助160小時(價值4萬元)、第3胎以上補助240小時(價值6萬元)。
且自111年10月起孕婦產檢交通補助擴大對象,設籍高雄市孕婦,不分年齡族群身分,皆補助14次產檢28趟次計程車車資5,040元。市府再擴大育兒家庭照顧措施,自112年起,讓經濟弱勢產婦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不只可以一起領,也能將坐月子服務折抵現金補助,讓「首胎最高共5萬元,二、三胎另依胎次補助,達6萬元及9萬元」,從懷孕到養育陪伴體貼育齡家庭、照顧弱勢加倍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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