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補助計畫 即起開放申請

【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112年度「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補助計畫」於1月9日至112年2月15日止開放申請。
桃園市經濟發展局表示,依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申請補助要點,申請資格為,(一)登記所在地於本市之商業或公司(但登記所在地於本市之外國公司除外)。(二)工商團體: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立案之工商團體,或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其組團參與工商展覽,其中至少五家為符合前款規定之公司或商業。(三)符合第一款規定之公司或商業,至少五家自行組團參加同一展覽,得由其中一家擔任代表向該局提出申請。 (四)申請人同一年度向該局提出申請補助,以申請二項展覽為限。(五)同一展覽項目已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者,不得申請該補助。
補助展覽期間: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其他相關事項請詳閱「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申請補助要點」及「112年度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補助計畫申請須知」,相關申請表單可至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查詢下載。
受補助對象請於上述受理申請時間內(112年1月9日至112年2月15日) 檢附申請表正本及電子檔(光碟或 E-mail)各1份。郵寄至「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一號(信封請註明「申請參展補助」) 親送至「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發展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