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兩年一次大選,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兩年一次交替舉辦。競選總統、縣市長的候選人,帶著同黨立委、縣市議員候選人,以「母雞帶小雞」的模式聯合競選,已經成為台灣民主選舉的標準模式與樣板,民眾也以為常態。這樣的同黨協力選舉結構,可謂違背民主政治的精神,違反民主社會代議政治的監督功能,為未來執政與監督,形成共犯護航關係。
總統及縣市長為國家、政府首長,帶領公務員行政團隊,落實公共政策、國家建設,政府是國家的機器,公務員為國家機器的動力,這個動力的強弱也攸關國家政策品質與社會的進步發展,公務員依首長之命,依法行政推動公共政策為民服務,而公共政策的落實需要國家財政支援,政策財政預算,則民眾選出的立委、縣市議員在議會監督把關,這是民主政治常態,所以選舉民代應不分黨派選賢與能,但台灣這種「母雞帶小雞」的聯合競選模式,恐為將來執政、就任帶來「政治包袱」,甚至造成府會「政治分贓」的民主危機。
台灣的選舉發展,已扭曲成同黨縣市長與同黨民代,在選舉時的選票合作共構關係,讓執政者與監督者的角色混淆。尤其,縣市長當選執政後,政治分贓制讓各級民代有機會介入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升遷與官職輪調,且在政治酬庸的可能下,政府首長任用非專業的政務官來領導專業的技術官員。美國行政學之父威爾遜在行政革新的理念上,主張應將政治因素完全抽離行政的領域,威爾遜也強調,首長的行政權是在政治的適當範圍之外,行政權的問題並非政治問題,不應受政治干擾。台灣的選舉已是政黨政治的對決,首長與民代在選舉為生命共同體,未來施政如何「監督」,同黨首長與民代上下其手恐難以防範。
今年九合一選舉是地方縣市鄉鎮市長與各級地方民代選舉,選情是歷年來最為冷清的一次,政黨競爭與選擧手段也是最骯髒最為醜態百出的一次,凸顯政黨無能與社會賢才欠缺,選民只能在一群很爛的候選人中,選一個比較不爛的,但這不是選民應有民主素質與水準,但投票在即,最佳的投票組合是縣市長與民代各投不同黨派,才能在未來府會政務運作中,有制衡監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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