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為了降低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於今年建置「百大易肇事路口租賃式闖紅燈科技執法」,其中第一、二期已分別於7月18日及8月29日啟用,第三期40處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執法,屆時百大科技執法路口設備將全數啟用,讓桃園市成為科技執法及防制交通事故之交通安全城市。
111年百大易肇事路口科技執法設備第三期設備係經各轄區分局擇定「轄區易肇事路口」及「駕駛人易違規且高事故比例之路口」評估建置,執法地點共計40處路口。另為保障行人安全,警察局於「桃園區中正路與復興路口」設置「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1處,取締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之違規行為,以養成駕駛人禮讓行人之良好習慣。
警方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勿違規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在判斷交通肇事因素時,「只要車輛違反號誌指示」,亦多列為主要肇責,科技執法最重要之目的,是讓駕駛共同尊重彼此路權,以維護行車安全,警方亦在科技執法地點前,明顯處所設置告示牌面,提醒用路人,警方將嚴正執法,消弭駕駛者僥倖心態,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第48條第2項、第53條及60條規定,未禮讓行人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闖紅燈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及紅燈越線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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