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欽智高雄報導】為響應中央推動漁電共生政策,高雄市政府於110年成立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協助養殖與光電業者申請補助,以及向營建署申請「特定區位許可」,並於今年7月底取得許可後,又於8月底完成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核備作業,同時也是全國首例取得營建署特定區位許可的頂型漁電共生案場。
為保護與復育海岸資源,內政部營建署於109年依據《海岸管理法》公告實施「高雄市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其中高雄市漁電共生先行區涉及海岸管理法之陸域緩衝區共約1261公頃,須向營建署申請「特定區位許可」方可設置,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成立後,核准的首例屋頂型漁電共生申請案─永晟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即位於高雄市永安區海岸防護區內之陸域緩衝區,因本案為營建署受理之「全國首例須取得特定區位許可之屋頂型漁電共生申請案」,在無前例亦無相關審查作業可依循下,自去年10月起,由林欽榮副市長督導海洋局和相關局處,陸續與營建署研商,提供案件態樣供營建署進行政策研擬,終於110年12月30日由海洋局完成初審,轉陳營建署審查,於111年7月29日始取得營建署特定區位許可。
永晟綠能案場為高雄市漁電共生首件申請核准的屋頂型案場,具有指標性意義,而海岸管理審議同時涉及地方與中央部會審查權責,審查過程須兼顧海岸保護與漁電發展,相信此案建可成為市府後續輔導漁電共生案場建置的重要經驗,啟動高雄市漁電共生產業活絡,為養殖產業導入新契機,藉由綠能加值,帶動傳統漁業成功轉型,同時提升土地利用價值,增加漁民及地主收入。
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為高雄市推動漁電共生單一窗口,將持續協助整合資源、排除障礙,加速高雄市漁電共生整合性發展,歡迎業者及漁民朋友多加利用;另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近日接獲民眾反映,有不肖人士假冒「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或「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名義,聲稱有特殊管道可加速案件審查,更容易取得農業容許核准及台電饋線,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提醒大家勿聽信,因為這是詐騙手法,如有接獲來電透露上述內容謹記1聽、2掛、3查證要領,並聯繫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漁電專案辦公室(07)7995678轉1887或1888查證。(高雄市海洋局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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