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閱讀數 : 36,023
近日,泉州市金融監管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泉州市金融領域落實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若干措施》,加大台胞台企金融服務力度,努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
推動具有台資背景的銀行業機構在台商密集區域設立營業網點,組建專營團隊,提供專項服務,推廣對台金融服務優惠政策。鼓勵轄內銀行業機構與泉州市台資企業協會建立戰略合作關係,定制差異化金融產品,優化台胞台企金融服務。
對列入泉州市年度重點上市後備名單的台資企業,在當年完成股改的,市級財政給予30萬元(人民幣,下同)補貼;科創板後備企業疊加20萬元補貼。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加快發展台資板,後備企業在具有法人資格的在泉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交易層掛牌並完成股權登記託管的,市級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
推廣“台企快服貸”系列產品、“台商稅易貸”等惠台金融產品,鼓勵在泉金融機構創新適合台商台企的專屬金融產品。支持在泉金融機構為在泉就業的台灣籍高層次人才配備相應的信用額度,制訂台資企業專門授信方案。改善台胞辦理借記卡、小額信用卡服務,簡化小額信用卡要求及程式,推出台胞台商專屬信用卡。台灣居民居住證可作為金融業務辦理的有效身份證件。
鼓勵金融機構根據市場化原則對符合條件的持證台商台胞提供差異化信貸、利率、擔保政策優惠和優先辦理櫃檯服務等金融服務。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持有金融信用證書的台胞台企融資提供增信服務,持續降低擔保費率。推動泉州市征信機構開展兩岸民間征信合作,創新開發企業和個人的對台征信產品和服務,進一步滿足多元化查詢需求,推動金融機構探索基於兩岸民間征信查詢渠道開發線上對台金融產品。推動金融機構儘快擴大台灣地區信用報告查詢服務範圍,開通查詢許可權。
對入駐國家級台灣農民創業園、福建省級閩台農業融合發展示範基地的台資(含獨資、合資、合作)農業(含涉農工業、商業)企業和台胞個體工商戶,參照本地農業企業和農戶,同等享受貸款貼息、涉農保險等各類強農惠農政策。引導金融資金投入惠安台灣農民創業園、永春閩台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實施現代農業項目,用好用足省上貸款貼息補助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農業生產基地建設、台灣農業名優新品種的引進推廣、農產品加工設施、農業投入品採購及農產品收購等生產經營貸款。
台胞個人貸款金額最高30萬元,台企貸款金額最高300萬元。地方法人銀行發放的台胞創業擔保貸款優先納入人民銀行再貸款支持範圍。台胞個人貸款由所在地財政部門給予擔保費補貼,台企擔保費由小微企業借款對象自行負擔,擔保費不超過貸款本金的1%。
支持在泉州市註冊登記並在市轄內稅務部門依法納稅的台資小微企業申請政銀擔聯動組合貸款(助保貸),借款企業提供不低於融資額度30%的抵質押物即可申請最高500萬元的貸款,擔保費率不超過1%。
支持符合泉州市“科創貸”貸款對象的台胞企業申請科創貸款,貸款金額最高1000萬元,免收擔保費用。“科創貸”貸款對象包括在泉州註冊登記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福建省高新技術企業、福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和2015年以來獲得福建省級以上“科技進步獎”的企業。
支持在泉非金融台資企業實施資本項目管理便利化試點政策
允許試點企業線上辦理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結匯、支付及提交事後抽查材料;允許試點企業多筆外債共用一個外債專用帳戶;允許已確定選擇“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債的試點企業,調整為以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債;允許試點企業借用外債提款和償還幣種與簽約幣種不一致,但提款和償還幣種應保持一致。
以台商密集區域為重點,實地走訪台資企業,面對面聽取金融服務訴求,幫助台商台企解決融資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定期通報全轄銀行保險機構對台胞台企金融服務情況,督促金融機構提升對台胞台企金融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準。
將“在泉台胞商業住房貸款情況”納入月度監測報表,推動金融機構按照同等待遇為台胞提供住房貸款服務。
加強政銀企聯動合作,引導台企在福建省“金服雲”平台開設的台企金融服務專區註冊,對接平台“快服貸”等金融產品;梳理台企融資服務名單,推動金融服務小分隊深入企業瞭解台胞台企金融服務需求,提供精准化金融顧問服務;支持泉州市小微金融服務平台設立台胞台企金融服務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