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回收桶 呼籲自主投遞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為防範電子煙危害市民及青少年健康,基市衛生局配合衛福部「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政策,設置「電子煙專用回收桶」;自今年9月8日政策上路以來,市民善加利用主動丟棄,截至9月23日,全市七區衛生所及衛生局8個回收點,2星期累計回收15點4公斤的電子煙載具與相關元件(含電子煙及煙油),電子煙專用回收桶持續提供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屆滿。
法規修正特別針對近年來流入校園、甚至被製成新興毒品載具的電子煙加強管理,首度將「持有」電子煙納入行政罰範圍,未來若修法通過適用,違規持有電子煙者最高將面臨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的重罰。
衛生局強調,電子煙不是安全的菸品替代選項,在台灣亦屬法律禁止的類菸品,拒絕使用可降低健康風險。面對電子煙產品及行銷手法快速變化,衛生局將持續透過「源頭阻絕、網路監控、實地稽查、校園防制及健康宣導」等多元策略,降低違法電子煙產品流通及兒少接觸風險。
基市衛生局長張賢政表示,經過衛生局(所)同仁加強宣導後,民眾主動為自身健康丟棄違法電子煙,是值得鼓勵的事情,為保護兒少免於尼古丁成癮及電子煙危害,需要政府、家庭、校園、網路平臺及社會共同努力。衛生局將持續與各局處攜手合作,從實體到網路、從查緝到教育多管齊下,為下一代營造無菸、無電子煙的健康有愛的城市。
衛生局指出,吸菸及使用電子煙均會對健康造成危害,拒絕使用並及早戒除,可降低健康風險,呼籲民眾把握持有免責期,即「菸害防制法」施行後一個月屆滿,自主投遞回收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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