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毅基隆報導】羅姓男子(71歲)經營之大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勞保費用新台幣518萬餘元遭移送執行。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得羅男前後處分公司資金逾4,000萬元,且拒不說明價值不斐的公司車輛去向,前於115年8月17日聲請管收獲准。羅男於管收3天後態度鬆動,先籌足220萬元繳納、餘款分期,並配合交出豪車執行後,重獲自由。
羅男經營之大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高達2.3億元,因拖欠勞保費用518萬餘元未繳納經移送執行。該公司除車輛(2022年出廠、TOYOTA油電車)一部外,已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宜蘭分署深入追查,發現羅男於知悉欠費後,將公司多筆逾百萬元存款轉至第三人帳戶或提領現金花用殆盡,累計金額已逾4,000萬元,非無清償能力。且宜蘭分署要求羅男說明公司油電車所在時,羅男以「車子還要用」為由拒絕配合。宜蘭分署於羅男115年8月17日上午到場訊問後,當場施以留置,聲請法院管收獲准!管收3日後羅男態度轉變,已先籌足220萬元繳納、餘款辦理分期,並願配合執行,委託親友將車輛駕駛至宜蘭分署查封保管後,8月20日獲釋。
宜蘭分署表示,針對有履行能力卻故不履行,或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之義務人,將嚴格執法、絕不寬貸。必要時,並將施以限制出境,甚至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段,展現執法決心。呼籲民眾應誠實面對公法債務,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