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良安南投報導】南投縣曾姓農夫因土地買賣尾款與邱姓男子發生糾紛,討錢時又遭對方嗆聲,情緒失控持番刀朝邱男胸腹揮砍,造成對方多處穿刺傷,曾男辯稱只是想「教訓」對方,沒有殺人意思,一審認定難證明殺人犯意,依傷害罪判刑2年,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駁回上訴。
經查,曾男於去年8月30日上午11時許,駕車前往邱男位於南投縣住處討土地尾款,當時邱男正在屋外整理植栽,曾男下車時,還特別以毛巾包覆一把務農用番刀,雙方碰面後談起欠款問題,卻越講火氣越大,最後爆發口角,爭執過程中,邱男一句「叫兄弟來討,不然要怎樣」,讓曾男怒火瞬間升高,竟抽出番刀朝邱男胸部、腹部接連揮刺。
邱男見狀急忙閃避跌倒受傷,仍拚命逃離現場,曾男一度持刀追趕,最後未能追上,才駕車離開,邱男事後就醫,發現前胸壁、後胸壁都有穿刺傷,腹壁也有開放性傷口,所幸刀傷未傷及重要臟器,經治療後保住性命。
檢方認為,曾男持利刃接連攻擊人體胸腹等要害,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曾男造成的傷口僅約1至3公分,沒有深入胸腹腔,而且邱男倒地後也沒有繼續持刀攻擊,改依傷害罪判處2年徒刑,檢方主張原判改認傷害罪並不妥當,曾男也上訴求減刑、宣告緩刑。
台中高分院審酌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違誤,且曾男至今未與邱男和解,不宜宣告緩刑,因此雙方上訴均駁回,維持2年徒刑原判,檢方就殺人未遂罪部分仍得提起上訴,全案尚未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