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由兄弟姊妹設籍,無法享有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本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地上房屋由兄弟姐妹設立戶籍登記,雖該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但因兄弟姐妹為旁系親屬,非直系親屬,依規定無法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上之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設立戶籍且須無出租或營業。例如本人所有土地,房屋為配偶所有,並由父母辦竣戶籍登記,該筆土地(都市土地面積300平方公尺以內或非都市土地面積700平方公尺以內)即可適用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稅務局提醒,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須於當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千分之二課徵,若逾期申請則自申請的次年適用。
●移用牌照被查獲,處以使用牌照稅全年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每一車輛所領取的牌照均專屬該車所有,民眾不可將車輛牌照拆下借供其他車輛懸掛使用,也不可懸掛他車牌照行駛,被查獲將處以使用牌照稅全年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交通工具使用牌照有轉賣、移用者,不論是懸掛他車牌照或將牌照借供他車懸掛,均會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最高達新臺幣15萬元,所以提醒民眾勿將牌照移用或懸掛於其他車輛使用,以免遭受重罰。
民眾如有稅務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