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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逾期未繳,繳清上路免受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5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開徵,截至目前仍有民眾尚未繳納,提醒車主,若車輛欠繳使用牌照稅,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將處以罰鍰。為避免民眾因欠稅受罰,稅務局近日已寄發輔導單,方便欠稅車主申請補發繳款書,儘速繳納才可安心開車上路免受罰。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包括行駛及停放)經查獲者,每次將按未徵起應納稅額處以0.3倍罰鍰,並得按查獲次數連續處罰,當年度累計裁處最高達0.9倍。呼籲車主注意使用牌照稅繳納情形,以免因忘記繳稅而受罰,影響自身權益。

欠稅未繳納被移送執行,當心薪資遭扣押,且雇主也會有責任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因地方稅欠稅,經合法送達後逾期未繳納者,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以下簡稱執行署)強制執行,當查到欠稅人有薪資所得後,執行署就會向雇主發出執行命令,將欠稅人每月薪資三分之一範圍內予以扣押抵繳,直到欠稅繳清為止。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果雇主在接獲執行命令後,發現欠稅員工已離職或其他原因無法辦理扣薪,一定要在命令送達翌日起十日內向執行署聲明異議,如未提出異議,亦未配合辦理時,執行署可依移送機關聲請,直接對公司行號之財產強制執行,用以抵繳欠稅人所欠稅款。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時,請務必於繳納期限內繳稅,以免遭加徵滯納金及移送強制執行;雇主收到扣薪執行命令時,切勿置之不理應依法配合辦理,以保障公司自身權益。

自益信託土地如符合條件,出售時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為信託財產,如屬自益信託且供自用並符合信託目的者,受託人於出售土地時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信託,在信託關係存續中,土地所有權應依法移轉登記與受託人,並由受託人依照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如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即自益信託),該地上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作自用住宅使用並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與該土地信託目的不相違背者,該委託人視同土地所有權人,受託人於出售土地時,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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