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毅基隆報導】基隆海巡葉姓退伍上校因涉及共諜案,遭法院以違反國家安全法判處有期徒刑8月確定,已去年6月間服刑期滿出監。除刑事責任外,已領取的逾千萬元退休金,也遭追討及移送執行。
宜蘭分署指出,葉男於7月16日上午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報告財產狀況,就房產贈與配偶、不願繳回已領退休金等事,無法提出合理說明,亦未能提出清償計畫,訊問後當場留置,並聲請法院管收獲准,創下因涉共諜案拒不繳回退休金遭管收首例。
66歲的葉男在97年間上校退伍後,每月領有國家豐厚退休俸。明知不得為大陸地區蒐集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秘密文書,竟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於103年間數次透過李姓男子為中間人,將資料交付與大陸地區國安官員「小朱」,於113年初判處有期徒刑8月確定,並於114年6月間服刑期滿出監。
除刑事責任外,自103年7月犯罪實施日起,至判決確定日止,已領取之新台幣1,003萬餘元退休金也遭追討。移送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下均稱移送機關)等於113年3月間陸續通知繳回,葉男未依限繳納,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執行葉男存款及保險金債權後,僅清償部分零星欠款。
經持續深入追查發現,原登記葉男名下的基隆市仁愛區土地建物,於移送機關113年3月間陸續送達繳款通知後,隨即當年4月間贈與其配偶,藉此規避執行。葉男115年7月16日上午至宜蘭分署報告財產狀況,就房產贈與配偶等事無法提出合理說明,亦未能提出具體清償計畫,當場施以留置,並聲請法院管收獲准。
宜蘭分署表示,葉男身為高階退伍人員,理應具備國家忠誠及守法觀念,卻因觸犯國安法遭判刑,不但不繳回犯罪後已領的退休金,更將名下不動產贈與配偶以致無從執行,犯罪及脫產行為均不可取,針對這類案件,將採取強力執行手段,如查有隱匿處分財產故不履行情事,將依法聲請拘提或管收,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