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住宅囤積治理新機制 守護公共安全與居住品質

【記者于欽智高雄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克武路曾出現因大量囤積雜物衍生環境衛生問題衍伸的「米奇妙妙屋」,引發社會關注。為檢視《高雄市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執行情形及盤點目前住宅囤積現況,高雄市議會於24日舉辦「高雄市米奇妙妙屋檢討」公聽會,由黃柏霖議員主持,會中多位學者認為,現行法規已有基礎,惟認定標準及執行程序仍有精進空間,建議參考其他縣市經驗,完善自治規範與執行機制,並爭取中央法規配套,以提升住宅囤積案件處理效能。
黃柏霖議員建議,市府應建立更完善的自治管理與跨局處協調機制,針對高風險個案及早介入輔導與處置,避免問題持續擴大,以提升行政處理效率,維護市民居住品質與公共安全。
國立中山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淵淙認為,相關法規已完備,需要建立明確的認定標準與執行機制,以提升實務處理效能。住宅囤積行為涉及環境衛生、公共安全、心理健康及社會福利等層面,應透過跨局處整合與專業團隊協作,提供社會扶助。
嘉南藥理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余元傑提出,目前地方政府已具備相關法規與跨機關分工機制,實務執行上仍面臨挑戰,尤其涉及私領域空間,需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權保障,未來除持續強化跨局處合作外,也建議中央檢討相關法規,建立更明確的執法依據,以提升地方政府處理高風險囤積案件的效能。
義守大學財務金融管理學系教授李建興建議,個人權益的行使應兼顧公共利益與社會責任,當囤積行為已影響公共衛生、社區環境及居民生活品質時,政府應積極介入處理。面對私領域囤積部分,除須審慎平衡個人自由與公共利益外,仍需透由滾動式檢討與修正。
黃柏霖議員提到,核心關鍵仍在於人本關懷與跨機關合作,降低囤積行為對社區環境及公共安全造成的影響,建議市府整合民政、社會、衛生及法制等相關局處資源,參考其他縣市經驗,研議更完善的自治規範與執行機制,提升未來處理住宅囤積案件的能力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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