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監察院的存廢在台灣的政壇又掀起了一陣漣漪,國民黨的明日之星,台北市長蔣萬安在6月11日,總統府公布提名29位監察委員名單後,表態說「我認為應該廢除監察院。」他的理由是,人民質疑監察院近年不但沒有發揮積極的功能、監察院已經成為政黨鬥爭的打手、成為替政治人物洗白的工具。而作為被提名為下任監察委員的新北市前副市長的謝政達,這兩天在婉拒提名時進一步說:「對於監察院的廢除,首次見到朝野各黨有所共識,民意亦多表同意,本人認同此項主張。」
過去民進黨因為反對國民黨長期執政的原因,以及要推動台獨建國的夢想,而把基於五權憲法所成立的監察院(也包括考試院)之廢除當成推動憲政改革的目標,同時也更將其列為黨綱的一部份,以作為台獨建國實施三權分立的依據。陳菊在蔡英文時代被任命為目前監察院的院長(現在是因病辭職的狀態),在其就任時就說:「希望我是最後一任監察院長。」
儘管大家各有不同的想法,看起來廢除監察院現在朝野是有共識的,然而朝野的想法就是對的嗎?我們要問,台灣人對三權憲法、五權憲法了解嗎?以似是而非的觀點來愚弄人民,以意識形態來包裝無知,莫如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所說:「萬安的阿祖把這部五權憲法帶來台灣,確實不適合台灣使用,才會經過那麼多次的修憲。」
事實上,稍有憲法知識的人都知道,今天中華民國憲法的起草人並非蔣中正、也非國民黨,而是中國民主社會黨領袖,號稱中華民國憲法之父的張君勱。原來的憲法充滿了近代中國知識分子的理想——內閣制,然而從李登輝到陳水扁的修憲,把一個好好的憲法改成今天的四不像,造成今天台灣憲政秩序的混亂。再者,制度的好壞、適用不適用,從今日的國際社會來看,與國家規模的大小根本沒有關係。
監察院是我國憲政制度中與其他國家的憲政制度的一個很重大的區別,孫中山先生的革命,與近代世界各國從事民主共和的革命家完全不同,其中最難能可貴的就是,他在推翻舊制度的同時,也擘劃了新體制的內容。對於中華民國的未來政治制度,孫中山的規劃是「人民有權、政府有能」的權能區分,其中有能的政府就是要實施「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的五權分立的政府。
孫中山先生在主張五權分立的政府時,因為當時世界上的民主共和國,最多的就是「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分立,因此在當時就有很多人反對,根據孫中山先生的說法,他跟當時留美爺魯大學的法學博士辯論數晝夜,最後說服對方。孫中山先生的論據主要有二,一是監察制度中國自古有之,而且實施非常好,造就許多歷史有名的典範。其二則是強調對官員的問責,事實上,自20世紀以來,成立一個獨立的監察機構,已成了各國的共同趨勢,連中國近年來也在行政體系之外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這個思路其實跟孫中山先生的主張是一致的。
監察院的設置其實是有它的歷史原因,更是符合中國人對「青天吏治」的期待。事實上,行憲早期的監察委員的確發揮了其正面的功能,也獲得人民的支持。然而近十數年來,監察委員的任命,完全憑執政者之意識,其任事一仰承執政者之鼻息,以致社會多所批評。然則這是制度使然呢?抑或是人的因素使然?一個成功的民主憲政,首須尊重制度的精神,如果政治人物而不尊重制度的精神,再好的制度也不會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