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檢警偵破改裝電表 台電追償違規用戶電費逾1,571萬元

【記者雷琇雯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偵辦違規用電案件時,發現部分用戶使用的電表疑遭人為改裝,經深入追查後發現,57歲周姓男子涉嫌長期接受用電戶委託,透過破壞電表封印、變更內部構造及改接線路等方式,使電表無法正確計量用電度數,藉此協助用戶減少電費支出並收取報酬。案經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日前全案偵查終結,依詐欺得利及行使偽造準特種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

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表示,檢察長獲悉案情涉及多個縣市及眾多用戶後高度重視,指派檢察官周甫學指揮虎尾分局及台灣電力公司擴大追查。經查,周姓男子自111年至114年間,持專業工具破壞電表封印鎖及端子蓋,並以改造齒輪、拔除電流排線、改接線路、加裝切換開關及偽造鉛封等方式干擾電表運作,讓實際用電量無法完整記錄,藉以達到少繳電費目的。

警方調查發現,涉案用戶遍及桃園、台中、彰化、新竹、苗栗、高雄及雲林等縣市,共涉及28組用戶及數十具電表,犯案時間長達數年。檢警持搜索票前往周嫌住處執行搜索時,查扣電表改造工具、開封印鎖工具、改裝齒輪工具、封印鎖插銷及偽造封印器具等相關證物。

經台電公司稽查統計,本案違規用電所衍生的追償電費高達新臺幣1,571萬餘元,不僅造成台電公司重大損失,也嚴重破壞用電計費公平及公共利益。

雲林地檢署指出,擅自改裝電表、破壞封印或以其他方式影響電表正常計量,不僅侵害台電公司財產權益,更可能將相關成本轉嫁給所有合法用電戶共同負擔。除實際從事改裝者可能涉及詐欺得利及偽造文書等刑責外,委託改裝的用戶同樣可能涉及相關刑事責任,並非補繳電費即可免責。

雲林地檢署強調,未來將持續結合警察機關及台電公司加強查緝違規用電案件,追查不法源頭,嚴辦改裝電表行為,以維護能源秩序、用電公平及社會公益。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