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因應桃園國際機場航班起降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噪音影響,桃園市環保局宣布,第九梯次(115至116年度)航空噪音防制費補助將自115年6月1日起受理申請,受理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此次補助涵蓋桃園市及新北市共6個行政區、38個里,預估約5萬5,000戶符合申請資格,依噪音等級不同,每戶最高可申請6萬元補助。

環保局表示,航空噪音防制區採每2年定期檢討與重新畫設,並依監測結果調整補助範圍及補助標準;此次補助方案已完成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程序。市府將持續推動噪音防制及補助措施,並優化申辦流程與服務效率,協助受影響居民降低航空噪音造成的生活干擾。
環保局指出,此次補助範圍包括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以及桃園市大園區全區里別,另涵蓋觀音區、蘆竹區、中壢區及新屋區部分里別。其中觀音區包含塔腳里、崙坪里、新坡里、大同里、大堀里、上大里、藍埔里、富源里及廣福里;蘆竹區包含海湖里、濱海里及坑口里;中壢區包含月眉里及山東里;新屋區則為清華里。補助金額依噪音等級分級核發,第1級每戶補助新臺幣1萬元、第2級2萬元、第3級3萬元、第4級4萬元,第5級6萬元。

環保局說明,為提升申辦便利性,環保局建議民眾優先使用「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防制費線上申辦服務平台」(https://noisesubsidy.tydep.gov.tw/)辦理申請。曾於上一梯次完成申請且資料未異動者,本次僅需上傳申請人身分證及半年內任一期電費單,即可快速完成申辦程序,減少重複檢附文件與文書往返時間;完成線上申請者,另可獲宣導紀念品1份。此外,因桃園航空城徵收拆遷補償專案,於113年1月1日後完成搬遷的民眾,也請於本次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補助權益。
環保局提醒符合申請資格的民眾注意,補助申請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若逾期送件或文件不齊,將喪失本次補助資格;此外建築物若為工商營業使用、空屋、儲藏農漁具及其他物品或飼養牲畜等使用也不予補助。民眾如不便使用線上系統,可於上班時間攜帶相關文件及印章,親至桃園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桃園市大園區圳頭里中華路298號2樓)臨櫃辦理;相關問題可洽詢專線03-3856030、03-3850961、03-3856010及03-3860382有專人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