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署鼓勵婦女開啟職涯第二春
【記者于欽智高雄報導】為力挺想重回職場的婦女,勞動部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大幅放寬申請門檻並加碼獎勵,凡離開勞動市場180日以上的婦女皆可提出申請,除提供婦女個別化就業服務,還結合再就業獎勵、自主訓練獎勵及雇主職場支持輔導獎勵等措施,高分署鼓勵婦女勇於開啟職涯第二春。
高屏澎東分署指出,為使各項獎勵措施更貼近實務需求,並擴大服務對象,這次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的重點包括,放寬適用對象不限家庭因素,凡離開職場180日以上之婦女皆可適用,婦女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報名本計畫後,就業管道不限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
只要符合受僱滿30日以上均得請領再就業獎勵,且考量重返職場初期適應需求,新增參加計畫後受僱未滿90日者,自離職次日起60日內轉職再符合受僱滿30日,仍得申請再就業獎勵,獎勵金由全時工作就業滿90日一次發給3萬元,修正為就業每滿30日得請領業獎勵金1萬元,最高發給金額也提高為6個月共6萬元;同時也修正婦女自主訓練獎勵,參與課程時數需至少8小時以上,鼓勵婦女投入自我精進成本。
此外,為增加雇主僱用欲重返職場的婦女意願,將雇主工時調整獎勵修正為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鼓勵雇主提供工時調整及至少1項其他職場支持措施,如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員工協助方案、在職教育訓練等,獎勵金額由每人每月3千元提高為5千元,最長12個月。
高分署長郭耿華表示,許多婦女擁有優秀專業與豐富經驗,只是因生活暫時停下腳步,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不僅是幫助婦女重返職場,更是幫助穩定就業,除對個人的獎勵,也加碼雇主補助,鼓勵企業提供彈性工時、家庭照顧等友善措施,讓婦女能兼顧工作與生活,更多資訊歡迎洽詢高分署或各地就業中心,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