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中市警局大甲分局日南派出所曾姓巡佐,偵辦夾娃娃機店不法行為,曾在扣押物中卻取走一個「財神爺公仔」,同仁驚覺扣押物短少調監視器才得知;檢方依貪汙侵佔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起訴曾,該罪為五年以上重罪,曾員已被停職處分。
檢方查出,大甲分局接獲民眾檢舉稱某娃娃屋內的選物販賣機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在前年的十二月十九日由分局、派出所上門臨檢,發現內部五台選物販賣機有射擊性,通知負責到場後扣押五台機具及十個公仔,帶回派出所後放置公務機車車棚內,全案訊後移送偵辦。曾姓巡佐明知查扣的其中一個「財神爺公仔」(價值六百元)是經他執行扣押勤務後,職務上持有的非公用私有財物,卻於去年一月三日到車棚,手伸進選物販賣機取出公仔最後放到自己辦公桌內侵佔。(圖文:記者許順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