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世傑桃園報導】高鐵行控中心於4月清明連假期間,突然接獲維修部門手持無線電,在台中路段發出緊急訊號,3列車緊急停駛進行巡軌,事後查出並非員工所為,隔日即刻報案並於24日提出告訴。桃園地檢署30日表示,嫌犯為還在就讀大學的23歲林姓男子,訊問後諭知以1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表示,4月13日接獲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通報高鐵公司行控中心於4月5日23時23分接獲其公司所有之 Tetra 無線電手機在高鐵臺中站發送緊急訊號(General Alarm,簡稱GA訊號),行控中心旋即啟動應變機制,通報當日3班營運列車手動緊急剎車後停駛,導致列車延誤合計48分鐘,疑似高鐵公司設備無線電手機訊號參數遭人複製冒用一案。檢察長張春暉認此事涉國家重要公共運輸安全,即刻指派桃檢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鍾瀚逸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積極蒐證後,於28日下午拘提就讀大學的23歲林姓大學生到案,並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被告居住所及工作場所共3處,查扣相關無線電設備及電子裝置。
29日晚間,檢察官訊問被告後,認被告涉犯《鐵路法》對於重要鐵路機構設施或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無故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備、無故以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相關設備,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刑法》以他法致生公共運輸往來危險及《刑法》無故以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相關設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新臺幣10萬元。
桃檢署呼籲民眾切勿任意以不法方式干擾公共運輸工具之運行,影響公共運輸之安全及營運,此均屬犯罪行為,桃檢將速辦嚴查,維護大眾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