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昌高雄報導】115年全期自用汽車、上期營業用汽車及151㏄以上機車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至115年4月30日止,高雄市稅捐處提醒,本期未因5月1日勞動節放假而順延,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如已申請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繳稅者,請務必於同年5月4日前預留應納稅額之存款以利扣款,如有不足,請儘速補足,以利轉帳納稅。
高稅處表示,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至稅捐處或所屬各分處及派駐監理所(站)使用牌照稅服務櫃檯申請補發,亦可於開徵期間使用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超商的多媒體資訊機,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號/統一編號」,查詢並列印繳納單於超商櫃檯繳納(限單筆稅額3萬元以下)。
高稅處指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繳納期限屆滿後,每逾3日應按未繳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也就是115年5月1日至3日不加徵滯納金,從5月4日起加徵1%、5月7日加徵2%,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請民眾留意繳納期限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