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為推動無菸環境,高雄地方檢察署所屬第二辦公室周邊室外空間,衛生局宣布從即日起,公告為禁菸場所,免除洽公民眾受二手菸危害,協助吸菸者學習自律,也是司法機關公告禁菸場所的首例,展現地檢署維護「呼吸正義」的決心。
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公告戶外禁菸場所」啟動儀式,衛生局長黃志中與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共同出席,宣示第二辦公室戶外區域,納入全面禁菸範圍。黃元冠指出,推動無菸環境,不僅是維護出入地檢署洽公民眾的身體健康,更希望藉由禁菸規範,協助被告與受保護管束人學習自律,養成良好習慣,並將此視為幫助他們,一步步克服人生困難的大事。
黃志中除肯定地檢署室外空間雖非屬《菸害防制法》管制範圍,但面對可能菸害疑慮,主動申請公告為禁菸場所並自主管理,為民眾打造無菸害的城市空間。他並強調,無菸環境及拒絕二手菸,不只是為個人健康,也要顧及他人健康,藉此提升整體生活品質。
高雄地檢署表示,第二辦公室洽公民眾繁多,有吸菸習慣者更超過五成,且多集中在騎樓,並時有隨意丟棄菸蒂,影響環境整潔,亦提高周邊民眾二手菸暴露風險,增加罹患肺癌及心血管疾病機率。藉由納入禁菸範圍,建立自主管理機制,改善環境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