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康普茶爆新瓶裝舊茶 負責人130萬交保

【記者吳世傑桃園報導】榮獲國際康普茶協會認證的「好菌好俊康普茶」爆新瓶裝舊茶!松樹角公司鍾姓負責人夫妻,涉嫌使用過期濃縮汁原料,甚至將過期的鋁罐裝康普茶「借屍還魂」改裝入高質感的香檳瓶中,並塗改有效期限標記後對外販售,桃園地檢署日前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衛福部食藥署,發動搜索約談,經偵訊後認為鍾姓夫妻涉犯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取財及食品安全衛生法等罪嫌,諭知被告鍾男具保100萬元、妻子林女具保30萬元、其餘被告2員工均具保5萬元。

業者11日也緊急發布聲明坦承致歉,並全面下架相關品項並啟動退貨退費機制。

圖說1-2:桃檢署搜索查扣疑似過期原料等相關證物。(圖/桃檢署提供)

桃園地檢署表示,3月24日接獲桃園市調查處通報,「好菌好俊康普茶」疑似有標示不實與竄改有效期限等情事,檢察長張春暉甚為重視食安案件,即刻指派民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偵辦,經檢調人員積極蒐證,發現鍾男及其林姓妻子(登記負責人)共同經營的松樹角股份有限公司及松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生產的「好菌好俊康普茶」疑似塗改鋁罐瓶底有效期限標記而偽造有限期限、使用過期濃縮汁原料或將過期之鋁罐裝康普茶產品裝入香檳瓶而透過實體及網路通路販售等情事。

檢調蒐證後,4月10日會同桃園市衛生局及衛福部食藥署,兵分多路前往該公司位於蘆竹區廠房及鍾姓夫妻位於桃園區的住所等3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大量過期原料與產品,並約談鍾男、林女、2名員工及1名證人共5人到案說明。

檢方調查發現,鍾姓夫妻不僅涉嫌塗改康普茶鋁罐瓶底的有效期限標記,也違法使用已經過期的濃縮汁當原料,更將已經過期、原本採鋁罐包裝的康普茶產品,重新分裝入香檳瓶內,透過實體店面
及網路通路販售給不知情的消費者。

檢察官11日凌晨訊問鍾姓夫妻等人後,認其涉犯《刑法》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商品虛偽標記、詐欺取財及《食品安全衛生法》販賣攙偽食品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
預知鍾姓夫妻共130萬元、2名員工各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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