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焜、羅玉女苗栗報導】苗栗縣造橋鄉雙鵝山非法棄置案清理作業持續推進,苗縣府10日表示,在苗栗地檢署偵結起訴相關被告後,已要求污染行為人及產源事業負起清理責任,自113年6月啟動環境復原作業以來,累計清除1,234公噸廢棄物,整體進度已達80%,後續將持續督促,直到土地恢復原貌。

環保局指出,該案最早於111年7月稽查時查獲,現場遭非法堆置大量廢汽車衍生物、廢塑膠及廢橡膠等混合廢棄物,總量超過1,500公噸,嚴重影響周邊環境與國土安全。為突破偵查瓶頸,環保局導入科技執法,在鄰近建物頂樓架設高倍率縮時攝影監控系統,成功掌握非法車輛進出與棄置過程,並進一步追查出多家來自桃園的事業單位涉非法委託清運。
縣府表示,在地檢署釐清污染行為人及產源責任後,立即依廢棄物清理法要求相關業者執行清除與環境改善,展現對非法棄置「零容忍」立場。
苗栗縣環保局長沈鳳臺表示,廢棄物產源事業依法負有相當注意義務,若受託清運業者未妥善處理,委託事業仍須與受託者共同負擔連帶清理責任。未來將持續結合科技監控、機動巡查及檢警合作,強力打擊環境犯罪,守護苗栗國土與民眾環境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