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487萬助理費前彰化縣議員江熊一楓遭起訴

【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涉嫌詐領487萬元助理費的彰化縣民進黨籍前彰化縣議員江熊一楓,經彰化地檢署數月的偵查,全案昨天偵結,檢方依貪污等罪名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9年半有期刑及宣告褫奪公權,犯罪所得沒收。同案4名被告也被起訴,分別求處3年7個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起訴檢察官指出,彰化檢察署嚴查貪瀆不法,不容公帑淪為私用,以維公務體系的廉潔和政府官箴。

起訴書指出,江熊一楓從99年3月1日起至111年12月24日止擔任彰化縣第17屆、第18屆和第19屆縣議員,任職期間為支應私人花費和服務處開銷,涉嫌以不實申報等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1、江熊在17屆期間,與1男2女共謀,由3人提供個人資料和郵局帳戶為「人頭助理」,向議會虛偽申報,致議會將助理補助費撥入帳戶,由熊本人或助理提領供私人使用。2、18屆期間江熊以相同手法取得張女同意擔任人頭助理,據此向議會虛報詐領助理薪資和春節慰勞金。3、19屆期間江熊聘配偶擔任公費助理,但配偶滯留國外長達15個月,客觀上已無專職擔任助理可能性,江熊未向議會申報停聘,讓議會按月撥付出國期間助理補助費。

起訴說,江熊合計向議會詐取487萬797元,檢察官以貪污治罪條例和刑法等罪嫌起訴。其餘4名被告雖無公務員身分,也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檢方指出,審酌江熊挪用公款額度高,有負選民所託,考量其自白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等態度,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9年6月,宣告褫奪公權,並沒收犯罪所得。另同案張姓、鄭姓等3被均求處3年7月,另一張姓被告求處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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