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別讓守護正義的人,成為制度下的孤獨者,林瓊嘉律師表示,在許多人的印象中,律師站在法庭上,是為他人發聲,然而很少有人看見,在那份專業與責任的背後,隱藏著多少風險與壓力,保護律師就是保障人民爭取正義的權利;維護律師安全,就是守護司法制度最後的尊嚴,林瓊嘉律師誠摯呼籲立法委員與社會各界支持增訂律師人身安全專條,盡早三讀通過律師法第三十五條之一。
林瓊嘉律師指出,近年來,越來越多律師在處理高衝突案件時,遭受威嚇、跟蹤,甚至直接面臨暴力。有人在法庭內外遭辱罵攻擊,有人在辦公室收到威脅訊息,甚至有人因此失去生命。當一位律師在決定是否接案時,必須先衡量:「這件案子會不會危及自己與家人的安全?」這樣的司法環境,對任何一個法治社會而言,都是嚴重的警訊,如果高風險案件逐漸無人願意承辦,最終受害的,不只是律師,而是那些最需要法律協助的人民。
林瓊嘉律師也強調,當保護律師,並不是為某一職業爭取特權,而是為了確保社會上每一個人在需要時,都能找到願意為他挺身而出的人,因此呼籲建立律師執業安全的立法是作制度性保障,讓守護正義的人,不必再孤身面對風險,也讓司法制度,能在更穩固的基礎上運作。
林瓊嘉律師說明,律師法第三十五條之一(草案)內容,對於律師依法執行職務時,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法,足以妨害其執行職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林瓊嘉律師誠摯呼籲立法委員與社會各界支持增訂律師人身安全專條,因為保護律師,就是保障人民爭取正義的權利;維護律師安全,就是守護司法制度最後的尊嚴。別讓守護正義的人,成為制度下的孤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