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焜羅玉女苗栗報導】為肯定警察人員長期付出與辛勞,行政院日前修正「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強化對第一線員警的實質支持。此次修正重點包括刑事警察人員「刑事加成」由原支等級加六成提高至加八成,以回應偵查犯罪等高風險勤務需求;同時授權各縣(市)政府可依勤務繁重程度,自籌經費發給「勤務繁重加成」,最高可達原警勤加給四成,並採分級制度辦理。
苗栗縣地形橫跨山線、海線與都會區,治安與交通勤務型態多元,執勤挑戰相對提高。縣長鍾東錦考量各項勤務特性,支持推動警勤加給優化措施,相關方案已完成規劃並獲縣府核定。依規定,刑事警察人員每月可增加約1,940元;各單位依勤務繁重程度分級核發,每月可增加2,716元至3,880元不等。
縣府表示,本項措施預計自115年4月起發放,並溯自同年3月1日生效,期能有效提升員警福利與工作士氣,進一步強化治安與交通維護效能。
苗栗縣警察局長李忠萍指出,警察肩負治安維護、交通疏導及為民服務等多重任務,是地方安全的重要支柱。未來警察局將持續精進勤務作為,在完善同仁工作保障與福利的同時,全面提升執勤效能,守護苗栗山海城鄉的安全與安定,讓民眾生活更加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