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城安置土地補助延長至6月底 市府提醒民眾提出申請

【記者吳世傑桃園報導】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選配安置土地重建之安置戶,申領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其房屋重建完成二樓版勘驗期限原於民國115年2月底屆期,桃園市政府考量民眾重建過程所需要時間,放寬至115年6月底,市府地政局提醒符合條件的民眾記得提出展延申請。
地政局表示,為鼓勵並協助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範圍內民眾儘早完成重建,原規劃符合補助條件之民眾於安置土地重建,並於115年2月底前完成二樓版勘驗,得按建造執照所載面積每坪補助新臺幣3萬元,上限為300萬元,以減輕民眾重建營建成本之負擔,申領條件已於114年4月通知安置戶。
地政局長蔡金鐘說明,重建過程中陸續有民眾、里長及地方民意代表向市府反應,重建期間受到土地點交時程、臨時用電及用水申請、營建市場供需情形及貸款不易等因素影響,因而向市府及民航局反應,希望延後二樓版勘驗期限,以落實政府獎勵與補助的政策美意。經重新檢視民眾重建進度、實際情形及政策目的,市府彈性修正作法,民眾如於2月底前已申請建照,但因前述影響有個案展延二樓版勘驗時間之需要,得提出展延申請,至多延長4個月,蔡局長也特別感謝行政院及民航局體恤市民重建需要時間處理繁多事務,同步放寬二樓版勘驗的期限,讓民眾可以安心順利的持續重建。
蔡金鐘補充,截至115年1月31日止,已有956件完成二樓版勘驗並申請發給協助金,感謝民眾的配合。市府辦理的附近地區得申請展延公文已於115年2月6日寄出,符合資格的民眾農曆年前應可陸續收到公文,請多加留意,蔡局長提醒有需要展延的民眾記得提出申請,申請時應備妥身分證件及印章、申請建造執造憑證等文件,如有申請疑義,歡迎洽詢桃園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電話:(03)386-7400 分機1301至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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