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全台首家申請合法設立的現有石業有限公司,遭前台中縣政府於民國94年間突然撤銷執照,經營者王金鎮不甘當時縣政府違法行政,歷經十多年的四處奔走陳情、訴訟及請求釋憲,終於獲得解釋應由現在的台中市政府概括承受前台中縣政府的不當行政處分,或召開公聽會解決此一爭議不斷的多年懸案,然而市政府對此並無任何回應,王金鎮為此呼籲盧市長重視此一攸關市民的冤屈,還給他一個公道。
現有石業有限公司經營者王金鎮指出,他所經營的棄土場是國家鼓勵投資事業,設置地點在沙鹿區(即前台中縣沙鹿鎮),於民國85年間取得土場啟用同意,當時台中縣長廖了以、立委郭政權、國大代表王戴春滿、省議員楊瓊瓔等人還到場參與剪綵儀式,不料卻於86年底被暫停營運,期間雖有交涉公文往返,在88年間突遭當時的縣政府違法撤銷營業,引用台灣省政府廢止法規,再結合台中縣92年5月14日頒布的地方自治條例作讓為處分書,讓他無法接受政府行政毫無法源依據,任意行事施政。
王金鎮表示,他從此展開訴願及行政訴訟,經過多年的努力才於104年間由司法院行政訴訟懲戒廳,將此案轉移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才由憲法法庭裁示如有疑問可洽相關主管單位台中市政府解決,為此他頻頻向台中市政府相關單位洽詢,但一直無法獲得合理的解釋及方案,他認為既然市政府無法做出讓他恢復營業的決定,就依憲法解釋召開公聽會來解決,不要讓一個懸案被推來推去,嚴重影響市民的權益及尊嚴,他因政府的違法行政,讓他身家具失,希望盧市長能體恤市民被政府行政不當的迫害,召開一場公聽會,由各界來決定他的申訴是否有理由,了斷他這多年的心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