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遭拖吊民眾撕封條上車 苗警呼籲守法

【記者林盈焜、羅玉女苗栗報導】針對近日社群網路流傳民眾撕毀遭拖吊車輛封條並進入車內影片,苗栗縣警察局說明,該案發生於115年1月20日上午9時30分,地點位於苗栗市站前路。
苗栗縣警察局指出,當日拖吊場員警依規定執行違規停車拖吊勤務,已將違規自小客車完成上架並拖離原違規地點,準備拖返拖吊場。拖吊車行經苗栗市中華路栗華飯店前停等紅燈時,車主突自行下車,擅自撕毀車輛封條並進入駕駛座,隨後一路坐回拖吊場,全程遭民眾拍攝並上傳社群平台,引發關注。
警方表示,依《取締違規停車作業程序》規定,違規車輛一經完成上架並拖離原違規地點後,即不得中途停止拖吊或予以放行。該車主行為除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須依法繳納車輛移置費用外,其擅自撕毀封條行為,已涉犯《刑法》第139條「損壞、除去或污穢公務員依法所施之封印或查封之標示」之妨害公務罪嫌,警方已依法偵辦。
苗栗縣警察局強調,執法過程皆依法行政,請民眾切勿以任何脫序或違法方式干擾公務執行,以免觸法受罰。警方也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違規停車,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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