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2026年1月11日適逢司法節,面對台灣司法公信力長期低落與轉型正義的遲滯,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等單位主辦「國際人權兩公約的國家義務—以太極門假案為例」為題的司法節論壇,於國立台灣大學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盛大登場。本次論壇匯聚國內外法學權威與人權專家,深入剖析太極門假案。與會學者直指,該案不僅是檢驗台灣落實兩公約的「試金石」,更是一面照妖鏡,映照出司法在證據法則、平等原則及程序正義上的缺失。
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在致詞中指出,「良心」是解決當前司法信任危機的最終解方。他呼籲讓人人都以良心為羅盤,以法律為依歸,敦促國家實現清明、公正、福國、利民的司法改革,展開一個全新的良心時代,為後代子孫打造可實現的永續未來。
波蘭亞捷隆大學文明比較研究所助理教授 Karolina Maria Kotkowska透過影片表示,法律體系的致命傷在於「選擇性的運作」。她強調,太極門案即是此種「系統性不公」的典型寫照,國家若持續容許針對性的差別待遇,法律將淪為迫害工具而非保護傘。
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名譽教授李惠宗認為,當年檢察官竟憑「桃木劍」與眼神「閃過黑絲」等怪力亂神之說羈押被告,完全踐踏現代法治證據法則。他形容此案是「台灣司法史上的十字架」,雖背負苦難,相信有機會有希望平反的。
輔仁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吳志光指出,太極門案事實基礎未變,唯獨81年度被違法課稅,嚴重違反「平等原則」。他指出台灣司法體系缺乏基本的「自我糾錯」能力,也難怪對太極門案中顯而易見的錯誤長期視而不見。
中國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倪伯煌以「誰在沒收人民的訴訟權」為題,揭露行政法院透過認定「告錯對象」或「程序不合」等技術性理由,駁回人民合法救濟,實質上是在掩護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嚴重侵害憲法第16條保障的訴訟權。
台大政治系退休教授黃錦堂在總結時直言,行政機關拒絕撤銷該錯誤處分,是嚴重的行政怠惰。他高度肯定太極門師徒堅持真理的勇氣,並深信透過智慧與堅定不移的行動,必能贏得最終的勝利與平反,為台灣法治樹立真正的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