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洩密案 桃檢起訴工程師等4人

 

【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中科院「鵬園院區智慧型監控指管系統網電基礎工程」標案洩漏案,桃園地檢署查出中科院林姓工程師與達運光電公司合作,業者為順利取得工程標案,要求林男提供尚未公開的招標圖說、廠商資格、專案進度等資訊,應允支付每份標案資料8萬元之閱覽費,並期約若日後得標還有標案金額的7%「後謝」;惟因工程標案資料外流為外界知悉,且經執法機關調查,中科院不僅將標案下架,該公司也未能順利得標。桃園地檢署獲悉情資後,隨即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追查,今(26)日依背信未遂、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起訴林姓工程師等4人。
桃園地檢署指出,肅貪專組檢察官賴穎穎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及新北市憲兵隊偵辦中科院林姓工程師洩密、背信案,查出林姓工程師其經由某光電公司彭姓工程師引介,結識另一家光電公司陳姓負責人和陳姓協理。而該公司為能順利取得院區一項智慧型監控指管系統網電基礎工程標案,遂要求林男提供工程尚未公開之招標圖說、廠商資格、專案進度等資訊,並應允支付每份標案資料8萬元(或筆電等財物)之閱覽費。另約定順利得標後,再行支付相當於標案金額7%之後謝金,並將工程下包予林合作之工班,且由彭男擔院區工程之總工程師等條件。
林男遂於今年4月起,數次將尚未公開、且去除中科院浮水印之標案資料交予陳姓負責人等人、企圖以此方式幫助該光電公司取得標案。惟因工程標案資料外流為外界知悉,且經執法機關調查,中科院遂將標案下架,該光電公司始未能順利得標。
檢察官獲悉情資後,隨即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追查,於114年9月2日發動執行傳喚林姓工程師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嗣後分析比對林姓工程師之手機、筆電等電磁記錄,發現陳姓負責人等人均涉有重嫌,遂陸續執行搜索該光電公司及陳姓負責人等住居及辦公處所共9處,並傳喚到案,始查悉林姓工程師等人之犯罪計劃。
認為林姓工程師、陳姓負責人、陳姓協理及引介林男的彭姓工程師均涉犯《刑法》背信未遂罪嫌;林男另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嫌,於今日偵結起訴移審,並聲請法院分別對林姓工程師、陳姓負責人、陳姓協理及彭姓工程師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1年6月、2年、1年。
桃檢署強調,中科院為我國國防自主與軍事科技研發之核心重鎮,其研發成果關乎國家存亡與全民安全,桃檢將持續站在執法第一線,與各執法機關密切合作,全力防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竊取國家機密或關鍵技術之不法行為,守護國人賴以生存的自由民主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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